詩歌:小小的夢想
讀經:路得記(3:6~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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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身穿新娘裝扮的女子,站在隱密處安靜等候,眼睛看著那在打穀場上的波阿斯… 路得心理在想什麼?她知道自己將要做的事,對婆婆、對過世的丈夫、對以利米勒家族有何意義嗎?波阿斯會有什麼樣的反應?他會願意盡「至近的親屬」的責任嗎?也就是…娶她為妻。會的!路得憑信心相信…這是立約之神的心意…祂如何關心看顧保守祂的子民,也要祂的子民相互看顧…
一、路得勇敢行動(3:6~9)
路得當然知道此行的風險,賭上自己的名節!可以贏得利米勒家起死回生的機會!所以她「甘心順服」前往。當打穀場上所有人都吃喝完了安靜入睡後,路得悄悄地走到波阿斯身邊蹲下,掀開蓋在他腳上的袍子,如同僕人般,小心地躺下,睡在主人腳邊。表面上路得是低聲下氣的接近波阿斯,其實她將理直氣壯的提出請求,因為她知道自己求什麼!這是立約之神的心意!
直到半夜,波阿斯忽然醒來,翻了個身「你是誰?」為何有一女子躺在這?路得謙卑的表明身分,接著說「我是你的婢女路得。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。」其實路得不說,她的裝扮也說明一切,要波阿斯的「衣襟遮蓋」路得,希伯來文的「衣襟」和「翅膀」(2:12)是同樣的字,路得是來求婚的!波阿斯當然願意。依當時的律,法路得是可以再嫁,因為「愛」拿俄米甘心「捨己」,為她能「得」「安身之處」(3:1)著想! 雖說波阿斯是「至近的親屬」…
但路得緊接著說「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」,表明她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來,把原本是兩人的婚事,提高到為了傳宗接代、恢復家族產業的法律問題!因為「愛」路得甘心「捨己」,為以利米勒家「得」生機放手一搏!
二、 波阿斯有情有義(3:10~18)
1/末後的恩(3:10)
波阿斯回過神來,瞭解這件事的嚴肅性,立刻帶著欽佩的心祝福路得說:「願你蒙耶和華賜福。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。」這裡的「先前」指的是奉養婆婆的孝心,「末後的恩」指的是犧牲自己,單單為婆家生子立後著想,使亡夫在產業上留名,才做出如此不合乎禮法的行為,向「至近的親屬」尋求履行義務。但為何又說「少年人無論貧富,你都沒有跟從。」?應該是,有些條件不錯的年青人來追求路得,但她都拒絕,因為她若嫁了別人,就是放棄了在先夫家中的地位,以利米勒家族和產業就真的斷絕了!
2/我必照著行(3:11)
好像是在回答拿俄米對路得說「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」(3:4),波阿斯應允路得「我必照著行」。波阿斯又說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…」,顯然年輕貌美的路得,已經成為城中人們談論的話題,在箴言31:10、31「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?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…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;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。」(參考箴言31:10~31 ) 被稱為「賢德的女子」表示路得來到以色列所努力的一切,不僅得到大家的認同,還大大的被稱許。
3/我必為你盡本分(3:12~15)
波阿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,他當然願意娶美嬌娘,但是「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」,明天一早波阿斯就去找「他」,他要是不,波阿斯發誓說「我一定娶妳」!大半夜的,單身女子不好獨自回家,波阿斯體貼的要路得安心暫時先睡在這裡。天快亮,視線還不明時,波阿斯叫路得小心離開,不要被人瞧見,免得產生誤會,又貼心裝了六簸箕大麥(約40公升)給她扛在肩上帶回去(路得不只年輕貌美,還健康有力),也好給拿俄米一個暗示(他會照顧她們的需要)。「她便進城去了」原文是「他」,指「波阿斯」急速去辦事了,看出他有多愛路得,但不因昨夜有機會…他要合神心意的對待她!
4/安坐等候(3:16~18)
拿俄米問「怎麼樣了?」也就是問:「妳是以利米勒家的路得呢?還是波阿斯的路得呢?」換句話說就是有發生什麼事沒有?路得將經過描述一遍,但好像又多說了「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」,這是為波阿斯說好話呢?還是安慰婆婆「空空」(1:21)的日子已經結束了呢!
由路得所帶回來的大麥,表明波阿斯會照顧她們的需要。但是拿俄米事前知不知道還有個「他」?無論如何至少知道波阿斯是個君子,他愛路得!該做的事都做了!除了「等候」還是「等候」!
三、 城門口(4:1~6)
「城門口」是猶太人生活的中心,百姓聚集聊天、執行法院的職責、窮人等候賙濟、商人交易買賣。
1/簡易法庭(4:1~2)
波阿斯在「城門口」坐著「等候」,「恰巧」(又是神的安排,沒有等很久)那個「他」路過。波阿斯馬上請「他」坐下,又找來十個「長老」同坐。波阿斯辦起事情來精明能幹,現在整個交涉場面,就是當時的簡易法庭,除了甲乙兩方,還有足夠的「長老」(十人)可替他們的交易做見證人和裁決。
2/贖地「他」肯(4:3~4)
波阿斯顯然是拿俄米的代表「拿俄米... 要賣… 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… 當贖的是你…其次是我…」。「至近的親屬」義務之一,就是幫助窮親戚贖回土地,因為神的心意是要猶太人,世世代代家號長存地業永在。「他」想,既然拿俄米家裡已經沒有男人,先幫她「贖地」等到她過世,自然就歸到自己名下,這是穩賺的生意,於是爽快地說「我肯贖」。
3/贖人「他」不肯(4:5~6)
波阿斯接著說「你…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…存留他的名」娶路得?摩押女子?生兒子?土地就又歸回以利米勒家了?「他」想這是賠本生意,便說「我就不能贖了…你可以贖…我不能贖了」,趕快把問題丟給波阿斯。
贖地和娶寡婦都是「至近的親屬」的義務,「他」不能娶路得是因「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」,對波阿斯來說不也是如此嗎!
4/超越律法的愛
- 因愛捨己:摩西五經中記錄了「至近的親屬」的責任,路得記中神提醒祂的子民「愛」超越律法。
因為「愛」,拿俄米甘心「捨己」為路得能「得」「安身之處」(3:1)著想!
- 因捨而得:腓立比書2:5~8「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,祂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因為「愛」,耶穌「捨己」,為我們能「得」救贖,所付的代價。
四、 重點經文(3:18)
婆婆說:「女兒啊,你只管安坐等候,看這事怎樣成就,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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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討論題目:
- 在路得記中提到的名字都蘊涵著特別的意義。
但那「至近的親屬」為何以「他」代替(沒提名字)? - 因為「愛」,你曾經甘心「捨己」,給誰「得」益處嗎?